为什么说99%的离退休人员,都享受到视同缴费的利好呢?

有什么依据吗?有。我们用事实来说话,举三个例子。
第一个例子:
老李1960年参加工作,2000年退休,连续工龄40年,今年85岁。在工作期间,因为国家没有上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要求,所以养老保险一分钱也没有缴过。
2014年10月开始,国家要求在职干部职工上缴养老保险费。此后,在养老金上调时,根据国家设置的“视同缴费年限”政策规定,老李的40年工龄被视同缴费年限数。
那么,比如在2015年养老金上调时,老李的视同缴费40年,就可以获得40元。
第二个例子:
老王1978年1月参加工作,2018年12月退休,连续工龄40年,今年67岁。在工作期间,2015年至2018年这4年上缴了养老保险费,不作为视同缴费看待,他的视同缴费年限有36年,在2019年养老金上调时,可获得40元。与老李相比较,老王可能会认为缴费的这4年吃亏了。
第三个例子:
老马1984年9月参加工作,2024年9月退休,连续工龄40年,今年61岁。在工作期间,他从2014年10月开始上缴养老保险费,到2024年达10年,视同缴费年限为30年,在今年(2025年)养老金上调时,可获得40元的上调。但与老李、老王相比较,他可能觉得分别吃亏了10年、6年。
前面说过,99%的退休人员都享受“视同缴费年限”的利好,这99%指的就是上述三类退休人员。
那么,这1%没有享受到这一利好,指的是哪类人呢?指的就是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,在2024年之前因某种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员。
读者朋友,您认为我说得“对”,还是“不对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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